簽發「無犯罪紀錄證明書」(俗稱「良民證」)是一項由香港警務處提供的收費服務。本處發出的「無犯罪紀錄證明書」,純粹是供有關人士申請各類入境簽證(包括旅遊、升學或居住等),或申請領養小孩之用。為任何其他目的而要求簽發「無犯罪紀錄證明書」的申請將不予以受理。
最新消息
本辦事處為公眾人仕免費提供之指紋捺印服務,市民須於預約時間至少一日前於 網上預約系統 辦理手續。沒有預約者將不獲處理。
如你並非申請本處發出的無犯罪紀錄證明書,而是需要警方的協助為你捺印指紋以申請其他國家/地區之無犯罪紀錄證明書,請親臨本辦事處辦理。詳情請參考本辦事處之「 常見問題」第19項。
網上預約系統 的可預約日期已由30天擴展至60天,除非該特定工作日的預約配額已滿,市民現時可在緊接的60天內任何一個工作日選擇一個預約時間到相關的辦事處辦理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SCRC)、無犯罪紀錄證明書(CNCC)或查閱刑事定罪紀錄資料(CCD)的申請。
由於等候預約的人數眾多,若已預約的申請人未能如期到無犯罪紀錄證明書辦事處辦理申請,請經由網上預約系統或致電自動電話查詢系統(電話:2396 5351)取消有關預約,以騰出該空檔時段讓其他人士使用。
關於熱帶氣旋警告信號及暴雨警告信號發出時的安排,請 按此。
適用於身處香港或將到訪香港的申請人(不論國籍);申請人須親身到本辦事處辦理申請
適用於身處香港以外地區而未能親身到本辦事處之申請人(不論國籍)